出轨小三的话题在婚姻案件中也很常见。前段时间遇到一个特别生气的当事人,找到了我。事实是她发现了结婚多年的丈夫其实在外面有个小三,而且已经很多年了。并且生了孩子,都要上小学了。
丈夫不仅给他们买了离家不远的房子,还给了小三两年近两百万的生活费。即使这样小三也不满足房子,所以她试图上位,找到当事人,让她和他们离婚。我的当事人很生气地和那个男人吵了一架,并提出了离婚。
她找我本来是想离婚的,但经过对案件的全面分析,发现她还是想挽回这段婚姻。因为我觉得她的丈夫没有亏待过她,结婚十多年就这么放手也很不甘心,她的丈夫也不想离婚。
所以我建议她先打官司撤销赠与合同,先撤销丈夫给小三的赠与,拿回房子和这些年给的钱,这是第一步。当事人问我,能拿回来吗?当然,从法律上讲,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给予他人夫妻共同财产。
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有基础的证据,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