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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发回重审后不起诉案

作者:么翠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1-18 09:37 浏览量:257

郭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发回重审后不起诉案

郭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郭某某亲属于二审期间委托么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么律师经过阅卷及会见当事人,发现本案证据存在多处矛盾,郭某某本人也陈述其并不存在妨害公务的事实。二审开庭审理过程中,么律师坚持无罪的辩护观点,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再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郭某某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程序错误为由二次发回重审,最终由滦州市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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