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广州律师>天河区律师>郭威律师>律师文集

工伤事故保险赔偿申报程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1  浏览量:267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除了要及时就医之外,我们还要处理好相关的赔偿事宜。那么,工伤事故保险赔偿申报程序?工伤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事故保险赔偿申报程序

  (一)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二)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二、工伤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按照伤残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了单位还会赔付吗

  会的,公司还需要支付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要等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事故保险赔偿申报程序的相关知识,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以上内容由郭威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威律师咨询。

郭威

专业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88-2517-2041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2:30:00

在线咨询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