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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犯罪标准
来源:李智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量:372

如果触犯了我国法律,不过是轻是重,都是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只要达到了刑事案件犯罪判刑的标准,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刑事案件犯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刑事案件犯罪标准

  (一)盗窃案

  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二)抢劫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三)诈骗案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四)敲诈勒索案

  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五)侵占案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还的,立为刑事案件。

  (六)抢夺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

  (八)伪造、贩运货币案

  伪造货币总面值在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贩运伪造的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币量在100张以上的。

  (九)非法买卖外汇案

  1、非法买卖外汇二十万美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十)骗购外汇案

  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十一)扰乱社会秩序案

  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闹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

  (十二)强迫妇女卖淫案

  以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

  (十三)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

  以牟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

  (十四)利用迷信骗财害人案

  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折款)二百元以上的,或猥亵妇女致人伤残的。

  (十五)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象带等音像制品;向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播犯罪方法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

  (十六)赌博案

  以牟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或一次财博赌资在一千元以上的。

  上述各项中所说的“以上”,都连本数在内。

  (十七)伪造货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

  1、伪造国家货币和国家财政金额债券犯罪案件;

  2、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值在三百元(含本数在内,下同)以上的;

  3、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

  4、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三百元或十张以上的。

  5、故意使用、贩卖、窝藏伪造的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非法获利五百元以上的;

  6、教唆他人伪造、贩卖、运输、窝藏、使用、存储、夹寄伪造的国家货币或有价证券和票据的;

  7、走私伪造的国家货币的;

  8、窝藏或出具伪证,包庇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犯罪分子的;包庇贩运或大量投放假币犯罪分子的。

  (十八)毒品案件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5、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二百五十株(相当于生鸦片一两)以上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


  二、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之后可以阅卷么

  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按照法院的规定是不能阅卷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进入公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进入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但是没有规定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阅卷的权力。这样的规定也是从刑事案件的性质考虑的。

  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按照规定也是不能直接查阅本案刑事案卷的,只有他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得到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查阅有关的案卷。

  三、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二审程序及时、顺利进行,并且使正确合法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迅速执行,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

  对于刑事诉讼上诉期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二条: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犯罪标准”全部内容。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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