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老人为了能更好地度过老年生活都会签订一些家庭赡养协议,那么这些内部的家庭赡养协议有什么效力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也就是说在子女之间达成一项分担赡养义务的协议是可以的。赡养的目的是为了让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法律强制性规定,子女提出的赡养协议需要父母同意。如果协议未涉及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正、违反法律和条例的强制性规定或可能被取消或修改,则该协议无效。依法成立的协议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签订赡养应考虑的问题。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协议。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例如,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来逃避抚养义务,也不能以分得父母的财产份额来衡量这一义务的重要性。如果约定了类似的协议,则该协议或其条款的内容无效。
必须得到赡养人的同意。 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达成的协议,应当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被赡养人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赡养人共同订立赡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