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对证据的效力都不是很清楚,很多当事人来咨询之前都会讲:放心吧,证据都很充足。结果来的时候,可能只有一张欠条。
所以我觉得给大家科普一下证据的效率是很有必要的。
民事诉讼证据要求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所以拿来的证据首先要符合这三个特点。特别是关联性,很多人都不太了解。
一个事实,必须有若干证据来作证,而这些证据要证明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或符合因果逻辑关系,这两者之间要相互可以得到证实,做到引起与被引起的的前后关系。一个行为,从逻辑上来讲,只要发生过,一定会存在着一些蛛丝马迹,这就为当事人的诉求提供了理论支持。
其次就是证据种类。证据是证明客观的材料,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它既构成法院确定事实的依据,也构成法院裁决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如下: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记等。法院必须查证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关联性也不能避免。
同时,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与被证明事实的关系必须加以验证。这些证据只有经法院仔细调查和分析后才能作为确定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