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高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家庭生活中的家庭暴力一般是指什么?
来源:周泽高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09
浏览量:143

夫妻家庭生活中的家庭暴力一般是指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如果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暴力殴打等,应当及时报案收集证据,有3次以上,就可以形成家庭暴力的证据


以上内容由周泽高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泽高律师咨询。
周泽高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3737好评数14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胜利广场商务楼801室,叠山路与胜利路交叉处招商银行楼上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泽高
  • 执业律所:
    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1*********60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西-南昌
  • 地  址:
    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胜利广场商务楼801室,叠山路与胜利路交叉处招商银行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