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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案件分析
来源:陈畅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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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高空抛物案件分析:2020年5月24日,家住三楼的甲某与乙某发生冲突,甲某在情绪激愤之时从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乙某为制止甲某的不法行为上前抢夺菜刀,后甲某将菜刀抛掷至楼下。楼下居民发觉菜刀后去楼上质问,甲某于是又去厨房拿了第二把菜刀,乙某夺刀未果后,甲某又向楼下抛掷了第二把菜刀,楼下居民见状报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甲某高空抛掷菜刀的行为,虽然并没有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但其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甲某犯高空抛物罪。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高空抛物案件成为人们“悬在头顶的安全”,在《刑法》第十一次修改之前,高空抛物案件往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刑法》第十一次修改之后,按高空抛物罪论处。本案发生在《刑法》第十一次修改之前,根据从旧兼从轻的规定,高空抛物罪相较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言,处罚较轻,故应该按照高空抛物罪论处。高空抛物案件危害较大,应该加以规制又应该判处得当,使得罪责刑相适应,切实保护当事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合法权益。

       我是武汉律师——王律师,如有刑事纠纷可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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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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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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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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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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