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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外遇赔偿标准
来源:徐炜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量:114

离婚外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该问题,并带您了解“老公有外遇要求离婚怎么办”和“单方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等相关拓展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外遇赔偿标准

  (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二、老公有外遇要求离婚怎么办

  老公有外遇属于民事范畴,可以请求离婚精神赔偿。只要丈夫的出轨行为不涉及重婚或其他犯罪,那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妻子可以请求法院少分财产给妻子;重婚属于亲告罪,只有配偶自行到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否则法院不会主动追究。构成重婚的,法院不会调解直接判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单方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外遇从而造成夫妻离婚的,并不影响共同财产划分,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而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外遇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以及“老公有外遇要求离婚怎么办”和“单方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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