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晖律师亲办案例
廖中晖律师-真实反应纠纷环境的答辩原则
来源:廖中晖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量:131

1、一审答辩也行,不答辩也行。缘故起因:一审必需开庭,来由可以在庭上说;不答辩不会影响法律效果,同时还可以防备对方提前知道己方意图;

2、二审则必需答辩。

缘故起因:二审有两种审理方法,开庭审理和径行讯断。假如法院采径行讯断,不答辩则无法把辩说来由奉告二审法院。

3、必需在法按限期内提交。

4、要留意针对性。

(1)针对对方所控究竟错误之处,汇报事拭魅实情。

(2)针对举证错误举办辩驳。

(3)针对合用法律条文错误举办辩驳。

(4)针对对方诉状逻辑错误举办辩驳。

(5)指出对方不具备或已经失去引告状讼产生和举办的前提,从而使其诉讼哀求不能创立。

5、明晰提出答辩意见和请求

(1)答辩要遵循脚扎实地的原则,真实反应纠纷环境。假如对方说法有误,要求不公道,要据理反驳;而对对方所述属实、要求公道的部门,是否承认,视环境而定。

(2)要充适用证据举办有力支持.

(3)说话要精确、俭朴、简捷,对症下药,停止空发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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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廖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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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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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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