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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成本费用构成
来源:李玉晴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量:657

诉讼的成本由以下费用构成:

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律师费

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财产类案件和非财产类案件区分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财产类案件)

1、1万元以下:50元:

2、1-10万元:标的额x2.5%-200元;

3、10-20万元:标的额x2%+300元;

4、20-50万元:标的额x1.5%+1300元;

5、50-100万:标的额x1%+3800元;

6、100-200万元:标的额x0.9%+4800元;

7、200-500万元:标的额x0.8%+6800元;

8、500-1000万元:标的额x0.7%+11800元;

9、1000-2000万元:标的额x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x0.5%+41800元。


以10万元的财产类案件为例:根据现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收取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2300元。




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律师费

打官司如果聘请律师的话会涉及到律师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节选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以上内容由李玉晴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玉晴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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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玉晴
  • 执业律所:
    安徽汉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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