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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世界找到“真爱”,竟“男扮女装”上演“三角恋”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1-12-31 15:36  浏览量:71

      王先生人到中年,由于事业不顺,加上与妻子刚刚离婚,意志消沉、无所事事的他便迷上了网络上的美女直播。在直播间给主播刷礼物、送花毫不手软,甚至还私信要了一名主播的微信号。

       这个在生活中屡屡受挫的男人,以为自己在虚拟世界中找到了“真爱”,对于这位主播的要求简直是言听计从。但久而久之,王先生的钱包已经难以支撑这样的生活。

       为了满足心爱之人的需求,王先生心生一计,跟主播商量好,以介绍女主播交往为由,将女主播的个人微信号推荐给有需求的人,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就这样,两个人“搭伙”干起了这样的勾搭。很快,男子小胡主动联系到王先生。可女主播并没有心思应付此事,于是,王先生便假扮女主播与小胡谈起了恋爱,先后从小胡那里骗得26万元,而这些钱,最终又被王先生打赏给了自己心仪的女主播。

       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眼见小胡越陷越深,瞒不下去二人索性玩起了失踪。随后,发觉受骗的小胡选择了报警。王先生和这名女主播很快落入法网。


       律师说法

       诈骗罪,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以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使行为人错误的处分公私财物。

       王先生假扮女主播与胡先生聊天,胡先生误以为其与女主播在恋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处分了财产,转账给“女主播”26万,从客观上来看,王先生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至于女主播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应结合双方是否存在合意来看,从女主播没有心思和小胡恋爱,无奈之下,王先生扮演起女主播哄骗胡先生转账的案情表述来看,我们初步推断王先生和女主播存在非法占有的合意。

      该案的上述情况一经证实,王先生和女主播就构成了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至于主从犯还需要进一步查明、核实。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本案中涉及金额高达26万元,显然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主播,作为新兴事业的产物,其监管制度并没有十分完善。又因其特殊的职业特性,与“粉丝”群体的紧密联系等,很容易出现“钻空子”骗钱的行为。王先生作为一个普通的观赏人,在美人与利益的诱惑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也将承担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

对于打赏者,我们建议与主播保持观赏者与表演者的距离,如有进一步接触的想法,建议您谨慎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轻信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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