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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儿童罪判刑多少年
来源:赵陆一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量:232

遗弃儿童,是指对儿童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遗弃儿童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遗弃儿童罪判刑多少年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遗弃儿童罪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涉嫌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婴儿罪立案标准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

  (一)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二)如果是以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婴儿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三)如果是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婴儿罪的认定可以依据遗弃罪构成要件去进行判别。

  三、父母遗弃子女罪如何认定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二)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三)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四)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一)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二)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遗弃婴儿视其行为的严重性分为两类处罚,一种是行政处罚,情节恶劣,则可能上升到刑事处罚。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遗弃儿童罪要判多少年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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