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甲将车辆借给乙,乙未经甲的同意将车辆借给丙,丙又将车辆借给无证的丁驾驶,结果丁在无证驾驶过程中将路人A撞伤。这是一起连环借车,无证驾驶的引发的交通事故。甲的代理律师认为,甲将车辆借给有驾驶资格的乙驾驶,乙未经甲同意,将车辆借给丙,丙又借给丁驾驶,甲在本案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后,余下的责任由丙、丁承担。保险公司认为,丁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依法不承担责任。最后,本案一审法院采纳了甲代理律师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余下部分由丙、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所适用的法律正确,给我们揭示的法理有:
1、即使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也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2、作为车主,如果没有过错,其所有的车辆发生事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将车辆借给无证驾驶的人驾驶,发生事故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