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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强行划拨罚款时多划银行存款,怎样索偿?
来源:宋颖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量:223

现实中有权冻结并划款的行政机关并不多,但并不是每个公民都会知道,因而一旦遇到类似的行政处罚对于当事人来说维权的话就更加无从入手,如果你的存款被行政机关多划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速速维权索赔。

如果你的银行存款被行政机关多划拨了,首先你应该知道谁有权划拨你的银行存款。

有权查询单位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监察、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审计、证监会;有权冻结单位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有权扣划单位则很少了,仅有法院、海关、税务。也就是说除了法院、海关、税务,其他行政机关是无权划扣存款的,如果说是其他行政机关划扣你的银行存款,属于越权的行政行为,当然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维权的。

其次,还要知道行政机关是否属于非法划扣。

1、信用证开证保证新可冻结不得扣划

(1)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案件时,依法可以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冻结和扣划的某项资金属于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审查后,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对于确系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不得采取扣划措施;如果开证银行履行了对外支付义务,根据该银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如果申请开证人提供的开证保证金是外汇,当事人又举证证明信用证的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时,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冻结措施。

(2)如果银行因信用证无效、过期,或者因单证不符而拒付信用证款项并且免除了对外支付义务,以及在正常付出了信用证款项并从信用证开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额后尚有剩余,即在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帐户存款已丧失保证金功能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3)人民法院对于为逃避债务而提供虚假证据证明属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可以冻结不得扣划

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3、证券交易保证金不得冻结、扣划,但丧失保证金功能的除外。

交易保证金是证券经营机构向证券交易所缴存的用以防范交易风险的资金,该资金由证券交易所专项存储,人民法院不应冻结、划拨交易保证金。但在该资金失去保证金作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冻结、划拨。

4、信用卡账户不宜冻结、划扣

信用卡账户不同于其他存款账户,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不能立刻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进行消费性活动,反而会造成银行垫付资金。因此,不宜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

注意:对于信用卡中超过欠款数额的溢缴款,应当属于存款性质,对于此类资金,普遍认为是可以冻结、扣划的。

5、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企业的存款不得冻结、划扣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只有弄清楚行政机关的划拨银行存款问题是否违法,才能更好的维权,一般来说,多划拨可以要求其退还,至于能否获赔的问题,涉及金额较大是,建议最好可以找个行政强制执行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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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颖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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