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颖律师亲办案例
正常人被当精神病抓走强制医疗怎么办?
来源:宋颖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量:212

如果你被公安机关无故限制人身自由,想必肯定是很冤枉,被放出来后,却不知道如何维权,其实如果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权,还可以要求赔偿。

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救济

为了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和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假精神病”问题的出现,检察院发现强制医疗机构收治未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人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检察院发现被强制医疗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可能错误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将有关材料转交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收到材料的检察院公诉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反馈负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检察院。

正常人被当成精神病抓走如何救济

当事人家属应及时会见、通信,要求对被强制医疗人进行诊断评估,检察机关对于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被强制医疗人没有及时向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解除意见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可以要求赔偿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当事人如果想要求国家赔偿的,建议可以找个限制人身自由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计算出准确的赔偿数额。


以上内容由宋颖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宋颖律师咨询。
宋颖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6499好评数9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宋颖
  • 执业律所:
    北京京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41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