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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福建
擅长:征地拆迁、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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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律师亲办案例
婚约解除,受赠的房产应当返还
来源:征地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09-04-17
浏览量:345
在民间存在这种情况,男女双方订婚时,一方家长为表示对自己孩子的疼爱,而赠送对方家长的孩子房产。这种赠送行为即属于婚前送彩礼的行为,按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婚约解除,那么作为彩礼的房产应当返还。
以上内容由征地拆迁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征地拆迁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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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
征地拆迁
执业律所:
福建权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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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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