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菁律师亲办案例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来源:张燕菁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8
浏览量:278

一、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遗赠扶养协议书范文

  遗赠人: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扶养人:______,性别,年龄,汉族,住______。(乙方)

  甲方系夫妻关系,现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现经与乙方协商,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衣、食、行、医疗、殡葬等费用,直至甲方两位遗赠人“百年”为止。

  二、乙方享有受赠甲方全部财产的权利。包括位于______号房屋五间,西房三间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甲方的全部生活用品及存款等。

  三、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权利义务,永不反悔。

  四、双方指定______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___村委会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遗赠人:签字(夫妻)

  扶养人:签字

  见证人:_________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二)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四)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意思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将其遗产无偿赠与给受遗赠人的协议,其受遗赠人依法应当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这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之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以上内容由张燕菁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燕菁律师咨询。
张燕菁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07好评数10
  • 咨询解答快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引江路17号三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燕菁
  • 执业律所:
    江苏同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0*********06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扬州
  •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引江路17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