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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例调解后会有案底吗
来源:刘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量:271

 一、合同纠纷案例调解后会有案底吗

  民事纠纷只是在派出所留有问询记录或调解记录,不叫案底。留有案底的是属于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如果上升到刑事案件就要留案底了。案底一般分为三种:

  (一)刑事案底

  一般案底是说你在犯罪后被抓获的证据证明,现在使用省厅指纹比对系统后,全部录入作为以后比对使用。一般是刑事案件。

  (二)治安处罚案底

  一般治安处罚案件是不会的,有时候说是留案底,其实是在他所处罚的案件中,并且上报市公安局的,并不会全国性质的。要区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

  (三)行政处罚存档

  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开套牌车被罚款、无照驾照机动车拘留15日等,公安机关不可能进行联网,仅仅在当事机关有存档,但是,该存档并没有强制保留时间,理论上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丧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权之后,这些档案都可以不必保留。保留的只供单位自己查询。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二、合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必须在诉状中说明被告是谁及其基本情况。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需要写明包括姓名、年龄、籍贯、性别、家庭住址、邮编、电话等情况。如果被告是单位的,需要写清单位的全称、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单位法定代表人。

  (二)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必须在诉状中明确提出让法院依法保护的具体民事权利是什么,同时提出相应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所诉的问题,必须属于人民法院依法拥有管辖权,并符合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四)原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即原告要起诉的案件必须和起诉者本人或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三、合同诉讼应向哪个地区的法院提起

  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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