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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还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
来源:肖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量:1430

 在刑事案件中,若犯罪人对受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还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还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二、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

  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忠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省XX县,现居住XX省XX市XX区。

  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看守所。

  被申请人二: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三: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四:媛XX,女,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XX区看守所。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XX)X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20XX)刑XX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22000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及理由

  20XX年7月26日晚,被申请人辉XX在被申请人媛XX的指使下,闯进了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殴打,导致轻伤,后经XX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申请人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后经XX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民事赔偿主张,并作出了(20XX)XX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20XX)XX少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该文书中认定上述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人民币:22000元并判决被申请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时至今日,上述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当赔偿申请人款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综上所述,若当事人已超过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申请期限的,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是否还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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