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XXXXX,身份证号 XXXXXXXXXX,电话:XXXX
委托代理人:XXX,山西奇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ZZ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电话:
住所地: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共计X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于2017年9月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从事煤矿的回采工作,每月平均工资XXXXX元。2018年2月2日,申请人在工作时由于机头跑路,导致申请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在晋中市中医院接受治疗,住院98天。2018年8月6日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申请人构成工伤的决定,2019年1月28日晋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申请人的伤残情况为七级,2019年1月23日晋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申请人的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申请人的赔偿事宜多次进行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榆次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