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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中的如何形成证据链?
来源:郑晓莹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3
浏览量:443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当原告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后,作为被告在积极抗辩的同时,通常会选择无效涉案专利的诉讼策略,目的是直接无效掉涉案专利,达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使原告诉讼请求丧失存在的基础。

       案件的难点在于在先设计使用公开时间点的确定以及收集的证据能否被采用。目前可以通过下列几类证据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

       一、出具公证书

       对于一些国际网站,例如YouTube、Facebook等网站,因中国除了港澳台之外,大陆不能登录这些网站,使得合议组无法通过登录网站的形式核实证据的真实性,这时可以通过运用中国港澳台出具的公证书证明网站内容的真实存在。

       二、了解网站运行机制

      其次,了解网站运行机制是为了要判断公开的网络证据是否一直处于为公众所知晓的状态,需要考虑在网络证据的公开日之后,专利申请日之前,网络证据是否处于公众所知的状态。

      如淘宝网属于交互式网站,但是用户对交易快照无权进行编辑、修改,按照淘宝网交易快照的生成、存储机制,该网站上公开的交易快照信息是在网络卖家和买家交易完成后由系统自动形成,数据信息的保存和维护均由淘宝网负责,淘宝网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人无权更改已经生成的交易信息。因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来源于淘宝网的交易快照网页的真实性。

       三、专利检索证明在涉案专利前已经存在相似或相同专利

       还可以通过提供他国专利审查过程或国际检索/初审报告以证明网络证据的公开性,例如检索申请日前的他国审查过程或国际检索/初审报告,这些报告中提及了与涉案专利相关的网络证据,从而佐证在专利申请日前,所述网络证据一直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

       四、其他辅助证据

     (1)提供参展现场照片,从照片中可以看到活动及拍卖会的举办时间,证明请求人实际参加现场在先产品拍卖会的事实。

     (2)提供拍卖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产品拍卖图册是为拍卖会特别印制发行,以及在先产品使用公开的事实。

       五、常见网络证据类型

       1、网页新闻证据

      外观设计的无效使用的网页证据,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条件,就是真实性、时效性和有效性;简单地说,真实性的意思是这个证据不是假的,也不应该是作假得到的;时效性是能显示公开时间,例如最常见的“发布时间”;有效性,是指证据的内容详细程度足以作为该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所需的要求。

       2、网上商城

      由于网页检索用的是关键词检索,往往不一定能检索到对应的网上商店的产品;而考虑到复审委员对证据的认可度,网上商城一般选择京东、天猫、卓越等大商场,先查找是否有相似的产品图片,然后想办法找到发布日期,例如上架日期、评价日期等等。

       3、新浪微博、QQ空间

      在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如果检索不到相似的专利,说明该设计有可能是专利权人自己设计的,这种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检索跟专利权人相关的网络商业宣传的信息,尤其是其官网、旗舰店、微博等等。任何人登陆微信平台均可通过搜索的方式找到、进入任意微信公众号并查看历史消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只能删除,任何人不能修改、编辑。

      证据的真实性和公开性认定是审理专利无效宣告案件的主要工作,是进行现有技术方案或设计判断的基础,采用何种证明标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以在无效宣告程序有限的举证期限内,应尽可能丰富网络证据及其他证据的组合,形成可以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提高证据的优势以及被采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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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郑晓莹
  • 执业律所:
    广东联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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