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乐维律师亲办案例
抚养费可以约定由一个人出吗?
来源:曹乐维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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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妇离婚时,可由一方支付全部抚养费,但双方必须有相应的抚养能力。夫妇离异不影响亲子关系,而支付抚养费则是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

  费用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如果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的抚养费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的约定是否有效,有观点认为,这实际上就是排除了对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由于这种义务是法定的,具有人身专属性,因此不能通过协议予以排除,这种约定应当无效。

  以上意见未完全理解抚养义务。付给孩子抚养费仅仅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唯一的方法。抚育责任包含多方面的内容,既包括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又包括管理、教育。父母亲对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仅限于支付抚养费、言语教育、沟通书信、探访时与子女接触等等,都能从不同层面履行抚养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约定孩子随一方生活,由抚养方承担全部抚养费,该司法解释确认离婚协议中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抚养费用这一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又规定,“但经核实,抚养方的抚养权显然无法保障子女的抚养费,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批准”。因此,夫妻离婚时,可由一方支付全部抚养费,但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如当事人的抚养能力不足,则为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不允许夫妻双方作出此种约定。

  父母亲可同意孩子随一方生活,由抚养人承担对孩子的全部抚养费用。但是经核实,抚养方对抚养者的抚养费显然无法保证抚养费,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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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曹乐维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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