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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
来源:李良燕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04
浏览量:744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涎腺其导管损伤。

  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三、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向对方索赔。受伤未致残、受伤致残、死亡的这三种情况的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受伤未致残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受伤致残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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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良燕
  • 执业律所: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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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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