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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竣工
来源:孙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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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任何一个工程的施工都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工程,所以对于工程的竣工验收来说是很关键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对于工程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竣工,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程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竣工,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工程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竣工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等。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二)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三、竣工验收的验收人员如何组成?

  竣工验收的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此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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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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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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