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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能向公司股权质押吗
来源:王爱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5
浏览量:541

  一、员工能向公司股权质押吗

  我国公司法禁止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员工不能向公司股权质押。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员工是否可以转让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员工是可以转让自身享有的公司股权的,但如果向公司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被质押可不可以减资

  在实践中公司股权被质押的,如果向公司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后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般来说,公司不能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员工不能向公司进行股权质押,但员工可以将自己享有的股权进行转让,如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人员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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