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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合同生效条件
来源:宋雪萍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5
浏览量:244

在建筑工程中的话其实是需要签订施工合同之后才能进行开工的,但在实际生活中的话大家都是会因为疏忽而导致施工合同的话并没有写的那么详细,所以通常情况下只能签订补充合同。那么,epc合同生效条件?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epc合同生效条件

  建设工程总包合同各国纷纷借鉴FIDIC版本及相关细则,有六大类文本及配套规定,包括《合同施工条件》、《简明合同格式》、《招投标规则》、《业主与咨询师服务标准》、EPC、DB,《以EPC、DB较为典型,以EPC交钥匙工程为例分享一下该总包合同的几个关键点。

  做好建设工程总包合同的核心思想:立足国情,借鉴国际优秀经验;抓住关键,强调细节;理顺关系,注重落实。

  (一)履约保证金

  (二)工程主体定义与界定

  (三)合同分包的批准或备案

  (四)农民工台账、农民工保函

  (五)合同解除权与触发合同解除情形

  (六)清场权、清场权触发情形与行使流程

  (七)工程量争议解决机制

  (八)工程质量争议解决机制

  (九)履约僵局解决机制

  (十)现场管理

  甲方代表、监理、现场领导小组(设计单位、甲方代表、简历、乙方代表、分包商、重要建材设备供应商等)

  (十一)工程质量控制

  1)进场前控制

  质量价格明确、材料设备经常检查、样品样板保管、甲供材料交接记录

  2)进场后控制

  施工工艺检查复核、材料设备检查复核、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问题整改

  (十二)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竣工报告,验收小组验收方案,历史文件,整改情况,现场勘察,总体评价,会签,报质监站复核,质监站报住建委备案;

  竣工结算:合同文件,竣工图纸及变更,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十三)证据保存和保全


  二、施工合同备案由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同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日常中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但也存在双方一同办理备案的情况。

  三、施工合同为什么要在网上备案

  (一)《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关系。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综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对规范填写施工合同内容,规避“阴阳”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epc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工程合同一旦出现问题,给发包方甚至双方造成很大被动情形。合同研究的再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得再严密,也是徒劳。该种情形,也常常出现再人资采购销售部等部门。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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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宋雪萍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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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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