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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音乐版权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蒋晓强  更新时间 : 2021-11-24  浏览量:122

在现实生活中,音乐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不管是哪一个文明从一开始就有着属于自己独有的音乐文化, 人们通过乐器表达着自己的喜怒哀乐以及思想。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侵犯音乐版权承担什么责任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侵犯音乐版权承担什么责任

  (一)复制发行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依据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依靠国家强制力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不法行为人承担以弥补和补偿侵权损害为目的法律责任。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

  (二)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这种行政处罚实际上是由行政机关对侵权人追究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的方式有: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和罚款。


  二、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益谁承担责任

  (一)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他们或她们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他们或她们是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

  不过虽然他们或她们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他们或她们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三、买音乐版权是什么意思

  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一般来说,在我国侵犯了音乐版权的往往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行政方面的处罚,而如果侵权情况严重为盈利数额较多的有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侵犯音乐版权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以上内容由蒋晓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蒋晓强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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