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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提前解除是否要补偿
来源:何瑛璐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量:251

在招聘劳务用工的时候,双方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的,作为劳务关系也是可以依法进行解除的,在解除劳务关系的时候,需要依法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的,那么,劳务关系提前解除是否要补偿?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关系提前解除是否要补偿

  视具体情况定。如果有以下情形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给与劳动者一定的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不得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范本一: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本二:

  兹有本单位职工XXX,性别X,年龄XX,住址XXX。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XX,根据《劳动法》第 条第 款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务关系提前解除是否要补偿的内容,劳务关系提前解除是否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对于产生经济纠纷的,当事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欢迎咨询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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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何瑛璐
  • 执业律所: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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