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让律师亲办案例
犯过罪就是累犯?
来源:金和让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量:87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


构成累犯条件


01 故意犯罪


Law 前罪和后罪必须是故意犯罪


02 有期徒刑


Law 前罪和后罪所判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03 五年内


Law 后罪必须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其中行为主体实施前罪与后罪时,都必须已满18周岁。


       特别累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特殊情况:


1、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2、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成立累犯,因为刑罚没有执行完毕,此时要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其次,在假释期满后犯罪,可以成立累犯,因为成功的假释就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此时累犯的5年起算时间,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3、累犯不适用缓刑,由于累犯主观恶性大,具有屡教不改的特点,对社会危害性很大,如果不关押执行,而适用缓刑任其在社会上游荡,会有再次危害社会的危险性。因此,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体现了对累犯从严管理、从重打击的精神。


案例讲解


1.案件来源


一审:2020年3月1日以(2020)云25刑初36号刑事判决


二审:2020年3月30日以(2020)云刑终388号刑事裁定


2. 案件详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男,1996年4月生,系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洛玛村村民。2020年2月5日,红河县石头寨乡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该乡么索村委会通往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之间名为“咪卡”的地方设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实施道路管控和限行。2月6日18时20分许,马某驾驶车牌号为云XXX612的小型面包车载人行至该卡点时,同行村民马A (另案处理)下车搬除路障,并不服从卡点工作人员的管理。在此过程中,马某因对卡点工作人员张某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随身携带的1把折叠刀朝张某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队员李某腹部进行捅刺,造成张某、李某二人死亡。张某系红河县财政局下派的扶贫干部,李某系红河县石头寨乡干部。


3. 审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疫情防控秩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马某虽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但其在疫情期间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简言之,累犯的法律后果包括:(1)应当从重处罚;(2)不能适用缓刑;(3)不能适用假释;(4)如果是死缓犯,可以限制减刑。





以上内容由金和让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金和让律师咨询。
金和让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3259好评数9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安联大厦十六层160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金和让
  • 执业律所: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83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安联大厦十六层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