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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出生孩子归谁
来源:庄荣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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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现如今我们国家的离婚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甚至出现在女方怀孕期间就离婚的极端案例,这种情况下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是一个很大的纠纷,那么离婚后未出生孩子归谁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未出生孩子归谁

  一般是归女方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抚养权的变更问题

  (一)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四)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五)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三、孩子抚养权变更问题、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五)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后未出生孩子归谁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而在孩子还没出生就离婚的情况下,孩子自然是要跟着女方的,但是如果后期出现变化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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