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借贷纠纷年利率百分36是否违法,借贷纠纷官司维权律师
作者:戴允丝 更新时间 : 2021-11-05 浏览量: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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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戴律师为您介绍借贷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已成为继婚姻家庭后第二大民事纠纷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并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地方可能就是利率的问题。民间借贷利率与利息的规定是新规定的焦点所在,毕竟为人熟知的“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标准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产物。新规关于利率与利息的规定24%、36%是怎么计算的,我们常说的“2分利”、“3分利”与24%、36%之间有什么关系?
一、什么是利率
1、利率的概念
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1.5?,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1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
2、利率的换算
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
二、24%和36%应该如何理解
1、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息实行“两限三区”原则。:以年利率24%和36%为两限制:24%以下的利息都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部分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给了的要返还。详述如下:
(1)两限
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能超过年利率24%。利率超过年利率36%部分无效。
(2)三区
A.司法保护区(≤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B.自然债务区(24%-36%)
借贷双方若约定的利率区间在24%至36%之间,则超过24%的利息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已支付该部分利息,属自愿履行范畴,不能请求返还;如果尚未支付该部分利息,请求借款人支付的,不予支持。
C.无效区(36%+)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应予支持。
三、我们通常说的2分利应该如何额理解
生活中通常说的2分利指的是月息,也就是月利率为2%假设借2万元,期限为一年,私人间的借贷,用单利计算利息,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一年利息=20000×2%×12= 4800元。而上述年利率24%,就相当于月利率2分。
民间借贷的法律适用
1、如何看待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保护效果不一样,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为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借条不一样。
2、在他人借据上签字的责任如何确定?
关于他人在借据上签字责任的定性,这涉及《规定》第二十一条,在他人的借条上签字应不应当承担责任,可分为五种情况讨论:
(1)如果他人在借条的顶端或者背面或者超出一般人认为借条重要的签字区域签字的,这种签字的人应当认为是见证人;
(2)如果他人在借款人署名的同一行,并列写上自己名字的,或者是借款人之下并列写自己名字的,这意味着让他人认为这个签字的人与借款人并列都为借款人,符合我国中华民族传统的交易习惯;
(3)如果签字人在借据上明确写借款人还不上钱,本人愿意替借款人还钱,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本人愿意加入到这笔债权中来,属于并存的债的加入,加入的债务人承担了责任后,不能向原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承担债务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5)他人在民间借贷的借据上约定,给双方提供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机会等其他服务,这种“他人”是我们合同法中的居间人,由《合同法》中居间合同规制。民间借贷他人借据上签字大概分为上述五种情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