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亲办案例
假药销售额20万以上怎么判
来源:叶斌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量:70

我们生病了去医院看病,医生都会给我们或多或少开一些药给我们服用,药品能够治愈我们的疾病,前提是药品是正规的,有一些假药没有药效甚至有副作用。那么假药销售额20万以上怎么判?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假药销售额20万以上怎么判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达到20万的,其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另外,销售假药,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刑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销售假药的定罪标准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行为犯,只要故意实施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就构成犯罪。生产行为,主观状态要求为故意。销售行为,主观状态要求是明知,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不构成该罪。

  三、如何认定“假药”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两种假药六种按照假药论处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准确认定涉案药品是否属于假药是有效打击药品犯罪的前提。根据规定“假药”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综上可知,制造假药的厂商不顾患者的健康,生产劣质药品,药监局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药的行为。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假药销售额20万以上怎么判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我


以上内容由叶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叶斌律师咨询。
叶斌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964好评数42
  • 服务态度好
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515号矩阵国际5号1002
153-7242-3167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叶斌
  • 执业律所: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56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53-7242-3167
  •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515号矩阵国际5号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