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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立案提供哪些证据
来源:沈启亮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量:346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这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那么,职务侵占罪立案提供哪些证据?请继续阅读以下由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职务侵占罪立案提供哪些证据

  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包括: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职务侵占罪的立案程序

  职务侵占案属于刑事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一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职务侵占罪立案提供哪些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可以提供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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