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何时得知侵权行为之日应通过查明事实予以确定。具体到本案,专利权人在进行过公证保全证据的情况下,就如何认定原告应当得知侵权行为的起始时间,主要存在三种观点:在原告申请公证之日前确定的合理时间、原告申请公证之日以及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当日。司法实践中认为,第三种观点更符合诉讼时效制度本意与专利侵权诉讼特点。第一,诉讼时效制度实质在于禁止权利滥用,以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第二,专利法上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请求权一般属于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三,专利侵权诉讼必须判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在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囿于部分技术特征存在一定隐蔽性,专利权人可能需要在公证当日结合现场调查后,才能全面了解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进而确定被侵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