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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男方是否能起诉离婚
来源:赵林凤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量:157

  一、哺乳期男方是否能起诉离婚

  哺乳期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是婚姻法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主要是为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但是,在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则可以视情况判决离婚。

  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须提供以下证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起诉离婚离婚证丢了怎么办理流程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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