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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定

作者:吴双  更新时间 : 2021-10-23  浏览量:295

夫妻离婚孩子判定后的抚养费给付,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议确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确定。那么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定?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离婚后父母不给抚养费孩子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米饭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三、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给到几岁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的法律义务了。

  夫妻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自己的经济能力约定一个抚养费的数额,当然随着物价的上涨,抚养费也可以进行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双方也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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