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滨律师亲办案例
工伤认定疑难问题(三)-退休人员反聘能不能认定工伤?
来源:崔海滨律师
发布时间:2009-04-07
浏览量:514
       2001年10月29日,已满62周岁的何伯在酒店工作的时候,被前来吃饭的客人赵某打伤。何伯提出进行工伤认定,但该酒店以“何伯到酒店工作时的年龄已达62岁,超出法定60周岁的退休年龄”为由,认为不属于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故不应该进行工伤认定。您认为如何呢?

  应该认定为工伤,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宪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人参加劳动应受法律保护。国家的有关法规,也没有将超过退休年龄的人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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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崔海滨
  • 执业律所: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A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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