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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有漏洞该怎么办
来源:安徽厚章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量:131

1.合同法规范与当事人约定的关系

①法律关于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适用。但是,若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与法律关于合同的任意性规范不一致, 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合同内容。约定优先

②已经成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的(作为非主要条款的)合同事项,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此种违反计划的不完美性,属于合同漏洞,应当依照合同漏洞的填补规则进行合同漏洞的填补

2.有名合同的合同漏洞填补规则

有名合同,顺序依照以下规则填补合同漏洞。依照前一顺序规则能填补合同漏洞的,填补作业结束;依照前一顺序规则不能填补合同漏洞的,依照下一顺序规则填补

①第一步。适用《民法典》第510条。《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②第二步。适用《民法典.典型合同分编》或其他法律关于该类合同的规定

③第三步。适用《民法典》第511条至第514条的规定

3.无名合同的合同漏洞填补规则

有名合同,顺序依照以下规则填补合同漏洞。依照前一顺序规则能镇补合同漏洞的,填补作业结束;依照前一顺序规则不能填补合同漏洞的,依照下一顺序规则填补

①第一步。适用《民法典》第510条

②第一步。类推适用。参照适用《民法典.典型合同分编》或其他法律关于与该无名合同最相类似之合同的规定

③第三步。适用《民法典》第511条至第514条的规定

 

 

4.  (民法典)第511条

《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不明确,依据前条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5.《民法典》第512条

①《民法典》第512条第一款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②《民法典》第512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人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③《民法典》第512条第三款规定:“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6.《民法典》第513条

《民法典》第51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7.《民法典》第514条

《民法典》第514条规定:“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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