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巴音郭楞律师>库尔勒市律师>董阳一律师 > 律师文集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债

作者:董阳一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1-10-12 09:27 浏览量:394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对每个公民的最低要求。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住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设立公司的人很多,从公司设立开始后,也有可能解散的情况,公司一旦解散,法人资格就会消灭,之后公司也就不复存在了,那么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债?

  一、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债

  1、股东瑕疵出资。

  在司法实践中,股东瑕疵出资主要是指股东出资不实,如注册资金不到位、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情况。该种情形,即使公司注销,也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

  当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转移公司资产的,股东应在抽逃原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

  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的,如未清算、拖延清算、恶意清算等等,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即使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独立性,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重要前提之一,要是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那么公司实质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显著不同,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解散公司如何赔付

  关于公司解散员工怎么赔偿的问题,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的 ,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申请。

  三、被吊销后必须解散公司吗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则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因此公司被吊销后,一是向工商部门申请成立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工商部门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并说明被吊销原因。

  当然,如果确定3年内法人都不会受黑名单影响,也可以不申请解除。


在线咨询董阳一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1450

  • 好评:38

咨询电话:13999008345
找法网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