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洁律师亲办案例
难产是不是医疗事故
来源:杨洁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量:264

  女性生孩子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难产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出现难产,这种情况有时候是比较正常的,那么对于难产来说,难产到底是不是医疗事故呢?

  一、难产是不是医疗事故

  难产不属于意外,因为在生产是医生会对产道、产力以及胎儿做一些评估,如果确实有可能会发生难产的话可以改成刨腹产。

  意见建议:孕妇在平时应该多做一些运动,例如走步、爬楼梯等有氧运动,一定要注意饮食,每餐不宜食过多食物避免造成胎儿过大,可以多吃一些蔬菜水果来补充身体所需维生素。

  二、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三、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医疗事故申请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内容由杨洁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洁律师咨询。
杨洁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616好评数0
  • 咨询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5号高德置地春广场B座901房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洁
  • 执业律所:
    上海市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26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5号高德置地春广场B座90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