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民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官司如何打?
来源:里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量:144

     

       交通肇事官司怎么打?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官司如何打?怎么做?

       从哪着手?赔偿什么、按什么标准赔偿?

        就上述问题以本律师亲办案例(2020)辽0302民初548号为参考并结合执业以来办理的大量交通肇事案件来详细说明。

首先,一旦发生交通肇事应立即报警报保险,同时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以等交警到现场详细说明情况,并留下办案交警的联系方式,为之后有问题情况或证据向交警反映提供方便。其次、应特别注意交警对此事故的态度和评判,一经发现对自己有可能有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出现,要及时将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以证据为基础反馈给交警,同时要注意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一般说来,一经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情况,很难在之后的行政复议和复核中改正过来。不过确有个别事故认定书经过复议或复核得到改变,但这是凤毛麟角。尤其要关注事故认定书的申请复议时间极短,从接到认定书起只有三天时间,错过时间就失去复议的机会。

第三、受害方在与肇事方或对应的保险公司谈不拢的情况下(通常都谈不拢,因为保险公司有的项目不给赔,有的赔偿标准低) ,只能到法院起诉。那就需要知道怎么起诉?

第四、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起诉状、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有特殊情况没有事故认定书需要有交警的情况说明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的要从交警案卷中复印)、保单和现场事故照片、病例病志、休工诊断书、住院费用清单、费用票据等。

    第五、如有需要还需人体伤残等级鉴定、车辆(物质)损失鉴定、护理依赖鉴定、休工日期鉴定等鉴定事项。

    第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一般包括这些全项: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辅助器具费、物质损失费、鉴定检查和鉴定费用等等。

医疗费一般都能以在医院发生的实际住院费用发票结合病例病志、住院费用清单和相关医嘱及正规票据而获得法院支持;交通费:法院根据受害方伤情及住院情况,第一天支持出租车标准,以后按照护理人员从住所到医院的距离酌情确定费用。护理费:一级护理按照两个人标准给费用、二级护理给一个人费用、ICO给一个人护理费用。护理人员有实际误工损失的按照实际误工损失算,如果没有或不能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就按照省统计局当年发布的居民服务业标准计算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现在按照住院的天数乘以一天100元标准赔付。误工费:按照有证据证明的实际损失数额赔付,如果没有实际损失的证据,那么就按照正值工作的年龄段以省统计局当年发布的居民服务业标准计付误工费。误工费与误工期限有直接的关联,如果有伤残鉴定则以到定残的前一日为准,当然这也得有休工诊断。残疾赔偿金:按照1到10级残疾等级计算,1级最高按照百分之百赔偿,10级残疾程度最低按照10%赔偿。计算基数是当年的当地居民年均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对应的残疾系数,超过60周岁每超过一年,20年相应的减去一年;超过75周岁的,只乘以五年。如果,受害方自己也有责任,又损失在20万元以上,则在已计算肇事方赔偿18万元的基础上再计算残疾赔偿额,此时应该还要乘以事故责任比例系数。辅助器具费:结合伤情确实需要的如轮椅、拐杖等费用法院支持。物质损失:一般是指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的衣物、手表、手机、鞋帽、车辆损失等,如有在交警案卷中或事故认定书中有记载,能获得法院支持。  

营养费:有医嘱的情况下,营养费最高不能超过15000元,如果是10级伤残就乘以0.1,一级是乘以100%,中间部分按照等级比例以此类推。如果没有伤残等级,在有医嘱的情形下,一天30元,乘以住院天数,但不能超过1500元。精神损失费又叫精神抚慰金,构成残疾等级才有,不构成残疾等级没有精神损失费。10级伤残,精神损失费5000元;9级伤残、精神损失费是8000元。8级伤残以后是每级3000元,以此类推。鉴定费、鉴定前检查费:有鉴定单位盖章确认的票据能够证明的,法院一般都能够支持。

对于有的受害方有的单位是国企或事业单位,还有公积金或午餐费的损失,有的法院不予支持。说是没有法律依据,本律师认为现有法律确没有关于对公积金的规定,但是这也确实是受害方不受伤时在单位正常的一笔福利收入,本律师认为应该赔偿。不象午餐费不补偿,因为已有伙食补助费补偿了。

   上面介绍的只是一般的、常识性的和步骤性的介绍和指引。实际上,交通肇事案件还是专业性非常强的一类案件。比如超出医疗限额和残疾赔偿限额的项目又应如何计算以及涉及保险的项目和标准及是否应该赔偿的问题,都不是一两句话乃至一两篇文章就能说明的事情。在以后涉及类似问题时,本律师以具体问题为导向再结合实际予以具体解读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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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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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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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21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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