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律师亲办案例
不开车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来源:陈云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05
浏览量:518

2019年7月某晚11时许,姜某某与其女伴贾某某均饮酒后驾车回家,在姜某某驾车途中,其女伴执意要求开车,姜某某拗不过,便将车辆停于路边,换由其女伴驾驶。由于贾某某对车辆状况不熟,姜某某便教其如何驾驶,并帮其挂上档位,后贾某某驾车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公安民警查获。经检验,贾某某血样乙醇成分含量为165mg/100ml,而姜某某血样乙醇成分含量为65mg/100ml。

平度法院审理认为,姜某某明知其女伴已大量饮酒,却将车辆交于其女伴驾驶,并有帮助挂挡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放任女伴违反交通法规,情形严重且负有直接责任。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某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陈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云律师咨询。
陈云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935好评数4
  • 咨询解答快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7-5栋10层10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云
  • 执业律所:
    上海汉盛(济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61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7-5栋10层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