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律师亲办案例
婚姻期间的配偶的房产如何调查
来源:丁嫣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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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子的调查,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有的时候也可以自行调查。有的当事人能拿到房产证或者是房产证的复印件,这个都比较好办,首先我们要确定这个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是不是他婚后购买的,那这个时候就需要去房屋登记部门调取购房合同,查看到底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

      有的时候,知道对方买房子了,但拿不到房产证,也没有房产证复印件,怎么查呢?因为各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措施不同,也不能一概而论。首先都是要先自己努力,看看能不能查到。比如在长沙房管局有自助的查询机,身份证插进去,可以查询这个身份证名下的房产信息。所以,如果你能拿到对方的身份证,这个时候就有可能查到房产信息。有的房管局,拿着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也可以查询到配偶名下的房产。

      如果自己没法查到,我们会申请法院调取。但大家要清楚的是,目前的房产信息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全省联网也没有完全达到,也就是说比如我到长沙市房管局,只能查他在长沙市有没有房产。这个也给房产调查增加了难度,有的男方外地置业、海外置业的,很难查。这就要配合其他的外围因素,比如了解到帮忙买房的中介公司,或者开发商处,或者在他的银行转账记录里查到了一笔大额支出,而支出的收款方是某个开发商,然后再顺藤摸瓜找到开发商的楼盘,再到楼盘所在地的房管局调取房产登记信息。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定的耐心和技巧。

      因此,我们总结一下,对于房产的调查,要么通过自己的渠道先试着去房管局调取,如果房管局说不行,那么就申请法院调查。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最好要知道房屋的地理位置,锁定房屋所在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这样才能够申请法院去该房产登记部门调取信息。否则法院是不可能全国各地到处跑给我们找房子的,我们必须提供必要的房产线索。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遇到离婚房产问题可与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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