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承霞律师主页
赵承霞律师赵承霞律师
158-6667-0959
留言咨询
赵承霞律师亲办案例
小区内车祸不算交通事故
来源:赵承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10
浏览量:2522

小区内车祸不算交通事故
城市小区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该小区内的居民通行,不对外开放,不具有公共性,属于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所指的道路,在城市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

以上内容由赵承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承霞律师咨询。
赵承霞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9017好评数26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
158-6667-095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承霞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53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咨询电话:
    158-6667-0959
  •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