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畅律师亲办案例
武汉劳动争议律师,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来源:陈畅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11
浏览量:111

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一般除劳动者书面确认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之外,用人单位均难以举证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于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举证困难。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以书

面形式向劳动者寄送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通知(寄送地址选择劳动者实际居住地、身份证地址);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发出续签通知以及新劳动合同文本。注意做好证据留存,EMS 回单以及快递跟踪签收记录,以证明单位有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针对未签(续)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采取辞退也必须依法进行,在做好证据留存后,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实际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内容由陈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畅律师咨询。
陈畅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5062好评数602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畅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94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