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云律师亲办案例
一条狗引发的离婚案
来源:陈海云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量:242

近日,江苏南通一起离婚案件冲上热搜,因为双方争夺的不是孩子而是一条狗。

这起案件中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共识,并没有什么纠纷,但是对一只拉布拉多宠物狗的归属产生了分歧,互不相让。

男方小王认为:宠物狗是自己购买的,且日常的吃喝拉撒更多时候都是由其照料,感情深厚,自己付出更多。

女方小赵表示:虽然自己平时照料宠物狗的生活起居较少,但经常带狗遛弯,已经有深厚的感情,这只狗已经成为她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网友认为:为了一只狗闹上法院值得吗?

但是更多人表示理解,他们认为宠物狗已经上升到家庭成员的层次,与人类的情感无异。

谁不喜欢萌萌的小猫小狗呢,而且和那些出轨的渣男渣女不同,狗狗会永远忠于自己,不会离开

那么问题来了:

你觉得宠物应该判给铲屎多的还是遛弯多的呢?

 

看看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但毕竟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其是有生命的,难以进行实物分割。
经过综合考量,宠物是由小王购买且平时也是小王照顾得较多等因素,法院认为宠物的所有权归小王更为合适,但小赵对宠物亦有感情,其可适时探望。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宠物狗归小王所有,但小赵可适时探望。
看到判决结果,广大家庭里的铲屎官松了一口气,不枉费多年忍受恶臭辛勤地铲屎。
但从专业角度分析,宠物的分配在实际审理还是一个难题。


律师带你分析一波

宠物虽然不是孩子,但也是不少人情感的寄托,而且行为充满人性化,多年的朝夕相处培养出了深厚的感情。
但宠物在法律意义上作为物是没有异议的,宠物的分配,特别是离婚案件中如何确定谁是宠物的主人的问题,我国的法律还未涉及。

英国的格兰特·桑顿会计事务公司曾经对英国最好的100名家庭事务律师进行调查显示,法官已越来越重视离婚案件中的宠物归属问题。调查表明,英国的法院更鼓励双方共同监管宠物。

这说明了在国外法官越来越重视宠物的“精神价值”,尽量避免让其中一方失去这份感情寄托。
而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仅仅按照宠物价格予以分配,一方拥有宠物,一方获得宠物价格的相应金钱,显然难以满足非饲养人的精神需求。
回到上述南通的案件,法官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不仅照顾到了双方对于宠物的感情基础,通过调解的方式确认宠物的饲养人。

同时让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也凸显人性的温暖,相对妥善地处理了此次离婚宠物分配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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