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大家应该都了解,在我们国家,解除婚姻关系有两个渠道,一个是“协议离婚”,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都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
如果但凡有一方不想离婚,或者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意见,那就要通过诉讼来离婚了。任何一方都可以作为原告,将配偶一方作为被告诉至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
那么到了法院,法院什么情况下会判决准予离婚?判离最最关键的依据就是二人是否是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没有挽回的余地了,经过调解仍然坚持离婚的,法院就会准予离婚。
这个夫妻感情破裂,可不是我们自己说的算,你说你不想过了,可对方觉得没啥啊,还爱着你啊,这怎么就叫破裂了呢?法律给出了一些参考标准,有一些法定的离婚理由。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要在离婚诉讼中,达到离掉婚的目的,就要去提供符合法律认可的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有婚家纠纷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