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盗窃罪的辩护要点整理
1、刑事责任年龄之辩
2、特殊的身体情况之辩
3、特殊身份之辩
4、盗窃的目的之辩
5、盗窃的动机之辩
6、是否构成入户盗窃之辩
7、是否有犯罪前科之辩
8、盗窃物品为现金的数额辩护
9、盗窃物品为种类物并且销赃情况的辩护
10、销赃金额是否能作为盗窃金额的辩护
11、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是否具有同一性的辩护
12、鉴定物品是否经过真伪性鉴定的辩护
13、鉴定方法的辩护
14、犯罪作用与地位辩护
15、自首情节的辩护
16、如实坦白辩护
如实坦白可以细分为很过个方面进行辩护,具体观点如下: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否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比如是否让赃款及时追回等。
2.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的轻重程度?这个部分可以从受案登记表,报案材料等合适侦查机关一开始掌握的线索和金额,如果当事人如实供述的金额超过了掌握的金额,则其量刑减轻的幅度自然会大些。。
3.被告人如实供述是否有助于定案的?部分案件在客观证据、直接证据较少的情况下,行为人的如实供述对本案证据是否形成锁链,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起到关键作用。
17、认罪认罚
18、是否获得谅解
19、是否积极赔偿
20、平时表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