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秋英律师亲办案例
剥夺抚养权有什么罪名
来源:庄秋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量:170

一、剥夺抚养权有什么罪名

  中国可以剥夺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法院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但是需要特定主体向法院提出申请,这里的“有关人员或单位”指第十六条中的规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二、有抚养权有哪些优势

  虽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或是向对方要求赔偿上并无优势,但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最大的好处是能够陪伴子女健康成长,尽到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注: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第36条以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确定了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几个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3、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争取抚养权需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应当询问10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注: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的监护权。夫妻离异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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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秋英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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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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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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